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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陳淑珍 - 幼兒園 | 2025-05-15 | 點閱數: 163

花蓮縣鑄強國小附設幼兒園114學年度招生辦法

壹、依據: 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貳、登記事宜:

(一)招生名額:正取33名。

(二)登記日期:自114年6月2日上午8時起至114年6月5日下午4時止

(三)登記方式

紙本:鑄強國小幼兒園辦公室,填寫報名表並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薄正本及相關文件供查驗。

線上: 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https://kid-online.hlc.edu.tw

(四)登記資格:年滿三足歲至入國小學齡前之幼兒自由登記遇競額(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出可招收名額)時,以滿五足歲者優先錄取,以下為適齡幼兒年齡供參~

五歲幼兒(出生日期為10892日~10991)

四歲幼兒(出生日期為10992日~11091)

三歲幼兒(出生日期為11092日~11191)

(五)錄取公告及抽籤日期114年6月9日上午9時(地點:鑄強國小至善樓2F會議室)。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時,依條件順序錄取;條件相同者,採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由園方代表進行抽籤,並列出備取生。雙(多)胞胎幼兒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得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且以第一順序進行抽籤。錄取名單公布在鑄強國小網頁、FB粉絲專頁及學校公佈欄。                                         

(六)已就讀本園者可直升就讀,無須另行登記。

(七)報到日期:114年6月16日。

參、入園順位:

(一)第一順位:凡幼兒符合「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優先入園,需要協助幼兒定義如下: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二)第二順位: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

(三)第三順位:經縣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園

(四)第四順位:兄弟姐妹就讀本校國小部及幼兒園。

(五) 第五順位:未具上述條件之一般生。

肆、本招生公告若有未盡事宜,依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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鑄強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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