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國民小學應以前一年12月31日為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之基準日。
2.國小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屬國中若為自由學區者,請家長審慎選填就讀國中意願,非額滿國中於4月27日前寄發新生入學通知書。
3.額滿國中將於4月30日公告申請入學之新生排序名單,由國小代為轉發通知單、家長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4月10日前送額滿學校審核。
4.有關額滿學校審核作業所繳交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若與114年12月31日戶政系統轉出之戶籍資料不符時,一律以114年12月31日戶政系統為主。
5.檢附「花蓮縣115學年度國中新生入學作業流程說明」、「花蓮縣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