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銓敘部修正發布「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11月27日府人福字第1090237009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第二點規定,業經銓敘部以109年11月24日部退五字第1095301757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相關修正條文及對照表,請參閱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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