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函知該府辦理110年度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說明會,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3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060289A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地點及對象:
(一)研習時間、地點: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4時30分,於鑄強國小階梯教室。
(二)研習對象:本縣擬參加110年度教師縣外介聘作業之教師、學校人事業務承辦人員。
三、參加研習人員准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需自理),並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四、報名方式請詳閱實施計畫,並於4月12日前完成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