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作業要點」。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11月17日府教學字第1090226791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修正適用於110年度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之報考人。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郭姿君專員(電話:02-7736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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