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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訪客 - 幼兒園 | 2022-06-14 | 點閱數: 803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1年6月7日國健監測字第1110860331號函辦理。

二、 為監測國人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之現況與長期變化,該署自102年起規劃辦理旨揭調查(102至109年調查計畫名稱為「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110年度調查工作(110年3月9日國健監測字第110800105號函諒達)承蒙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協助,雖因疫情影響,亦於實施期間完成問卷訪視535人、身體檢查513人。

三、 本(111)年度調查委託中央研究院辦理,將由該院專責團隊依調查規劃設計與抽樣結果,巡迴辦理本年度20個樣本鄉鎮市區之訪查工作,調查執行期間預定自111年6月至112年1月。調查實施計畫已依統計法報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核定文號:主普管字第1110400652號),並已遵照人體研究法,送經主管機關查核之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核准編號:AS-IRB02-111171)。

四、 有關本年度預定訪查之各年齡層樣本數詳如附件1。為了解2個月至18歲兒童及青少年樣本個案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需就讀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協助提供資料。調查資料蒐集程序簡述如下:

(一) 本調查將先徵得樣本(或其法定代理人)之書面同意,再進行調查資料收集,由巡迴各縣市之專責研究團隊,以家訪方式蒐集民眾飲食攝取、營養及健康資料,完成問卷訪問者另安排身體檢查,並收集血液、尿液檢體進行實驗分析。

(二) 由於樣本民眾有目前就讀於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之兒童及青少年,為精確測量其最近一個月飲食頻率和最近24小時的飲食攝取資料,爰需貴轄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協助提供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在幼兒園或學校用餐資料;若有設立廚房或配合之餐飲工廠供應學生營養午餐,亦需請幼兒園、學校或餐飲工廠營養師與廚房人員協助提供營養午餐菜單,並協助訪員建立營養午餐食譜及食材/調味料秤重等相關事宜。

(三) 以上飲食攝取資料之測量將由中央研究院另洽樣本兒童及青少年就讀學校協助。該院連絡窗口為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陳政先生,電話:(02)26523025,電子郵件信箱:leochen@ibms.sinica.edu.tw。

五、 檢附中選鄉鎮市區訪視及體檢預定行程表如附件2,敬請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校(附件3),於上述調查期間內,如遇本調查訪員洽詢樣本兒童或青少年飲食攝取狀況或調查團隊有場地借用事宜時,請惠予提供協助。本案另副知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俾便訪員能透過公文與幼兒園或學校聯繫。

六、 另檢附本案調查計畫書(如附件4)及倫理委員會審核通過證明(如附件5)供參。調查所涉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若涉未成年人員部分,亦需經家長同意後執行,參與民眾之相關權益,已載明於研究參與者同意書於訪視時向個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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